近日,滨州市政府印发了《滨州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总抓手,科学谋划了滨州市“十四五”期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新目标新任务,明确了滨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任务书”“路线图”和“时间表”。
主要目标:锚定2035年远景目标,经过五年不懈奋斗,到2025年,实现生态建设走在前列,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生态系统稳定性明显增强,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重点河湖水质明显改善,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第一部分为现状分析。总结了滨州市“十三五”期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成效环保规划,分析研判了新时期滨州生态文明建设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第二部分为总体要求。明确了“十四五”时期滨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总体要求,明确了环境治理、应对气候变化、环境风险防控、生态保护等4方面的25项主要指标(到2025年细颗粒物PM2.5浓度控制在40μg/m3以下;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66.3%;国控地表水断面优良水体比例达45.4%;近岸海域水质优良比例达79.4%;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13%左右)。
第三部分为重点任务。明确了11大项重点任务,包括深化“四减四增”、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提升水生态环境、改善海洋生态环境、加强土壤和地下水环境保护、深化农业农村环境治理、加强生态保护修复与监管、强化环境风险防控、深化改革创新、引导全民参与。
第四部分为保障措施。从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推进机制、推进队伍建设、强化资金保障、加强调度评估等5个方面提出保障措施。
主要特色:《规划》突出了滨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特色,主要有以下4个方面的特点:
一是突出源头治理。将“深化四减四增、加快推动绿色发展”单列一章,明确了5项具体任务,通过开展新一轮“四减四增”行动,加快推动形成有利于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
二是突出减污降碳协同治理。在持续改善大气、水、土壤环境质量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与应对气候变化的统筹融合,推动滨州市低碳绿色转型、促进高质量发展。
三是突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将黄河水环境治理专门作为一节,突出黄河滩区及河道生态保护工作,推动干支流生态环境协同保护,强化滩区综合治理。
四是突出农业农村环境治理。将农业农村环境治理单独作为一章,对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和黑臭水体治理,对加强畜禽养殖、水产养殖、种植业污染防治细化了工作任务,推动美丽宜居乡村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