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30日,泓之木高新材料承德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承德永清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承担泓之木高新材料承德股份有限公司绿色环保新型复合材料建设项目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规定和生态环境部2018年7月16日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现将拟建项目环评的有关情况进行第一次公示。
项目名称:承担泓之木高新材料承德股份有限公司绿色环保新型复合材料建设项目
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建设项目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环保工程,特此进行公示。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