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日上午,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市生态环境局介绍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去年以来,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积极成效,获得山东省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优秀等级第一名。
去年以来,我市全面抓好重点领域、重点时段、重点行业大气污染治理,实施大气污染防治“30条”,开展“1+11”联防联控,综合防治燃煤、工业、机动车船等污染源。强化春季扬尘整治和夏秋季臭氧治理攻坚,联动推进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整治扬尘问题3431处,帮扶督导重点企业389家次,推动全市6个万吨级以上油品码头泊位建设油气回收设施。实施“治气工程”,完成6000余个污染物治理项目,对7家水泥粉磨站、1家钢焦联动企业开展超低排放改造。强化燃煤污染管控,完成20万户农村清洁取暖改造。PM2.5、PM10、SO2、NO2年均浓度连续4年达到国家二级标准,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保持全省前三,总居全省前列。
全市对11个重点河湖“一河一策”精准施治,推动实施50个水污染防治重点工程,在全省率先实现整市域城市雨污合流管网清零,20个国省控断面全面达标,3个断面水质实现跃升,李村河入选全国美丽河湖。创新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县域打包、全域治理”模式,累计完成3534个村庄、治理率达到66%,提前完成省下达我市“十四五”末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55%的目标任务。全面完成772个入河(湖)排污口、6174个入海排污口溯源整治,近岸海域水质优良面积比例达到99.3%,历史最佳,崂山湾荣登首批省级美丽海湾榜首。
土壤保护方面,我市抓好全国土壤污染防治先行区试点工作,在全国率先实施污染土壤转运联单制度等多项创新工作,开展全省首个污染地块修复分阶段效果评估试点,形成一批源头预防、用地准入、质量提升“青岛模式”,在全国评估中获“优秀”等级。严格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完成257个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有关报告评审,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保持100%。加快推进修复治理,完成5个地块修复,占全省总数的71%,释放安全用地1021亩。加快“无废城市”建设,构建“1+11+N”工作推进机制,组织开展“无废园区”“无废工厂”等11个“无废城市细胞”创建。
去年以来,我市聚焦绿色循环低碳改造、能源清洁高效利用、综合运输效能提升、绿色生态用地质量提高等重要任务,从源头开展多污染物协同治理,加快推进“四个结构”调整,全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逐年削减,能耗强度指标超额完成省下达的目标任务,单位能耗产出水平全省第一。创建国家级“绿色工厂”39家,4家企业入选国家级水效“领跑者”企业,2家企业蝉联国家能效“领跑者”行业榜首,数量位居全国前列。积极推进“公转铁”“公转水”,港口大宗干散货、油品清洁运输占比分别达86.3%、92.8%环保工程,海铁联运量连续9年保持全国沿海港口首位。大力推广使用水肥一体化、绿色防控等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新技术,全市化肥农药使用量连续8年实现“负增长”。
实施青岛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规划纲要三年行动计划,出台《美丽青岛建设规划纲要(20222035年)》,积极推进多层次生态示范创建,形成一批具有示范推广价值的实践模式,全市7个区(市)已建成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两山”基地,3个区(市)获评省级生态文明强县,我市在“美丽中国百人论坛2023年会”上作典型经验介绍。创新开展西海岸新区气候投融资试点,积极构建气候投融资政策体系,建设气候投融资合作平台,发放碳排放权抵3.2亿元,气候基金规模超过450亿元。青岛高新区被确定为首批全国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产业园区,积极探索绿色低碳发展新路径。
我市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海岛湾系统保护修复,着力构建“一湾两翼、三山一原、一轴多廊”生态安全格局。加强国土空间环境分区管控,建立了“1+146+63”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体系。积极推进公园城市建设,全市完成新造林7600亩,森林质量精准提升2万亩。提前2年完成“三区两线个矿山修复,全市矿山生态系统质量得到整体性改善。推进实施6个国家重点水土保持工程,水土保持率达到86.9%。持续开展“蓝湾整治”行动,小岛湾等生态修复项目有序推进。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开展重点河湖、重点海湾、自然保护区等生物多样性调查,高标准承办了山东省国际生物多样性日纪念活动。
去年以来,我市扎实推进以排污许可证为核心的“一证式”监管,累计核发排污许可证3481张,加快构建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体系。大力实施环境空气质量、地表水环境质量生态补偿,在全国率先推行“湾长制”,健全完善“河长制”“湖长制”“林长制”。完善生态环境保护与公安、检察院、法院等联动工作机制,全年立案查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392起。坚决抓好中央、省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加强调度通报、督导检查和预警督办,确保督察反馈问题按时按要求完成整改。青岛首次进入全国城市生态环境保护营商竞争力前十,为省内唯一上榜城市。观海新闻/青岛晚报/掌上青岛记者徐美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