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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开展方向

发布时间:2024-04-14 22:26:03人气:

  《广州市节能环保和生态产业链高质量发展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请径向市生态环境局和市林业园林局反映。

  为贯彻落实习生态文明思想,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链长制”的工作部署,加快推进节能环保和生态产业链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广东省培育安全应急与环保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行动计划(2021-2025年)》和《广州市构建“链长制”推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开展方向

  到2025年,节能环保和生态产业链规模持续增长,结构不断优化,竞争力显著增强,高质量建成具有鲜明广州特色的千亿级产业链,形成龙头带动作用显著、空间布局合理、企业梯队完整、创新能力突出、多主体协同发力的发展格局,在全国同行业中领先。

  产业规模持续增长。到2025年,全市节能环保和生态产业链总规模力争超3300亿元,成为我市重要战略性产业链之一。其中,节能环保产业总规模力争达到1800亿元,生态产业总规模达到1500亿元。

  产业格局趋于完善。培育一批具有较强国内竞争力和影响力的龙头企业和知名品牌,培育一批国家级、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形成以本地大型国有企业集团为核心,一批在关键环节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中小企业作为配套的发展格局,同时与电子信息产业实现融合发展,产业竞争力显著提升。

  创新能力大幅提高。瞄准高端装备制造等重点领域,开展技术创新,解决一批“卡脖子”技术难题,形成一批国际领先的技术和产品。同时建成一批高质量创新平台载体,成为国内知名的节能环保和生态领域创新基地。

  社会效益成效显著。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取得显著成效,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全国领先,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显著提升,建成国家“无废城市”,生态系统安全性稳定性显著增强,助力天蓝、地绿、水清的城乡人居环境更加美丽。

  围绕加强节能环保产业集成化服务能力,发展碳分离、碳捕集、低碳零碳负碳的新业态、新模式和新产业,重点培育区域集中供冷(供热)、用户侧分布式储能、“电池银行”、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一体化、供排水一体化、再生水(中水)回用、资源循环利用与无害化处理、清洁生产、环境监测、海绵城市建设以及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修复等领域的综合服务能力,力争走在全国前列。强化产业链在服务领域优势,在大气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土壤修复、生态系统保护与恢复、生态碳汇、城市绿化废弃物资源化、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退役动力电池梯次利用等服务领域提质增效,切实提升产业服务端口的供给能力。

  大力推动高效节能通用设备、高效节能电器及电气机械、半导体照明材料、新型建筑节能技术与材料等优势行业加速发展,重点推进水、大气污染防治技术和专用设备制造,加强环境监测仪器及电子设备制造行业深入发展。以汽车零部件为核心布局再制造产业。

  深入推进5G、工业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产业链装备制造、污染治理和环境监测、海绵城市建设等过程中的应用。建设“工业互联网+节能”综合服务平台,推动重点用能单位设备运行数据上云上平台。推动建设“智慧环卫一体化平台”,提升公共服务能力和智慧化监管水平。鼓励各类主体搭建供应链管理、产品交易、仓储物流、数据信息、知识产权保护等智慧服务平台。

  聚焦环保节能机电装备、绿色照明、检测咨询等主题,在黄埔、白云、番禺等区谋划建设一批专业化节能环保产业园和基地。谋划建设新循环经济产业园,协调土地规划,以园促招,吸纳国内外优质节能环保制造业企业。在从化、花都和增城等特色山林资源丰富的地区布局生态保护优先、旅游康养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的生态产业集聚区。大力发展珍贵用材林、珍贵香料及药用林。依托流溪河林场、大岭山林场等国有林场,规划建设珍贵树种示范基地。大力支持林下经济示范基地建设。

  推动广州开发区、番禺节能科技园等重点园区进一步提质增效,吸引更多节能环保和生态企业集聚发展。推动现有循环经济产业园完善功能和提升综合服务能力,集中布局建设生物质(含餐厨)垃圾、建筑废弃物、城市绿化废弃物、废旧动力电池等固废综合处置项目及金属废物等有价固体废物再生利用项目,提升产业竞争力。加强五大花卉产业聚集区建设,重点支持从化区建设盆栽植物和种苗繁育的国家级现代花卉产业园,支持花都区建设盆景和观赏苗木的国家林业产业示范园区和省级现代花卉产业园,培育白云区现代花卉产业园,增城区鲜切花、鲜切叶和盆栽植物的花卉产业区,番禺区、南沙区观叶、盆栽植物花卉产业区。

  重点支持系统集成能力强、产业链拉动作用大的龙头企业和知名品牌发展。在节能产业领域,打造1-2家具有全国影响力的龙头企业。在环保产业领域,培育1家跻身全国前10的环保综合服务集团,集聚2-3家在细分领域实力雄厚、专业性强的龙头企业。在生态产业领域,培育2-5家全国性龙头企业。鼓励龙头企业按照专业化分工原则进行收购兼并,实现做强做优做大,力争在产业链关键技术研发、核心零部件生产、关键产品制造上实现自主可控。

  引导节能环保和生态产业链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鼓励企业参与申报国家、省、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推动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鼓励“链主”企业向中小企业开放供应链。鼓励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或成立混合所有制公司。

  立足粤港澳大湾区的发展趋势和广州的竞争优势,针对汽车拆解、电池回收、高效节能电机装备、育种提质等环节,重点引进一批产业链核心配套企业,鼓励在穗设立总部或区域总部,促进高端制造、高附加值环节布局广州。

  充分发挥企业在技术创新决策、研发投入、科研组织和成果转化应用方面的主体作用,支持行业骨干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承担国家和省重大科技项目。鼓励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对通过认定的企业给予资金奖励。鼓励企业与大学科研机构建立多种形式的合作关系,共建各级各类创新平台、产业技术创新联盟、联合实验室和联合技术中心,打造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协同创新网络,开展节能降碳、污染防治和生态修复等技术研究,着力攻克核心储能技术和材料、固废循环利用、生态修复、预测预警预报、种质创新、林产精深加工与物流运输等关键性技术。

  加快建立多部门、多主体联动的宏观统筹、协同创新机制,完善政、产、学、研、用、金等创新要素协同机制,促进科技资源向节能环保和生态产业界开放流动。支持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等合作建立节能环保和生态技术创新项目孵化器、创新创业基地等。推动科技创新成果转化,落实国家关于促进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示范应用工作要求,推进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

  强化重点用能单位管理,加强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大幅提升用能管理的信息化、精细化水平。发挥能源消费强度下降目标的倒逼作用,探索开展节能技术改造产生的节能量交易,引导企业积极实施节能改造项目。推动重点园区循环化改造,实施一批综合能源改造工程,打造国家级绿色工业园区。推进水质提标工程、再生水(中水)回用工程与污泥焚烧处置工程建设。强化大气污染防治督导,不断加强对VOCs重点排放单位的防控措施,落实工地扬尘等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推进土壤污染治理,完成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成果集成,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试点,加强地块风险管控和修复活动监管。

  重点提升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率。完善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体系,加快在南沙、增城、白云等区建设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基地和装修垃圾分拣中心等设施。加快构建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完善回收网络,提升钢铁、造纸、纺织、汽车环保规划、动力电池等行业废旧物资回收利用水平。稳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优化生活垃圾分类收运监管机制,加快构建以大中型转运站为核心的现代化收运体系,推动生物质(餐厨)垃圾实现资源化综合利用。推动城市绿化废弃物处理与资源化再利用,改善城市绿地土壤环境。

  鼓励各类主体以强制性标准为基础,制定实施严于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或团体标准。加强对标准体系建设和质量检测检验的支持力度,支持开展环保设备标准制定研究,围绕“标准+认证”的路径,进一步规范装备生产制造各个环节。

  以广州市绿色技术推广目录、广州市绿色产业企业名录库为基础,探索打造集碳标签评价、绿色低碳技术展示、成果转化应用和金融服务于一体的技术服务平台,着力推动绿色低碳技术转移转化和金融支撑服务,推进面向企业的绿色低碳技术综合解决方案。支持广州花博园、花都“花卉之都”等建设综合性花卉交易中心。大力支持“鲜花说”等本土电商品牌建设。支持“新开花谷”现代花卉电子交易平台、花卉信息港建设。大力宣传推广“穗农云”(都市农业智慧地图)公众服务系统,引导产销对接和线上服务。

  支持各行业协会开展产业调查与统计工作,建立相关动态信息库。持续扶持行业协会携手上下游企业协同开展创新研发、企业测评、成果转化、人才培养、对外交流、技术推广、市场开拓、社会宣教等服务。支持由龙头企业牵头,研究组建节能环保和生态产业联盟,以节能环保和生态企业的共同需求为切入点,在行业规划制定、关键技术攻关、标准体系建设等方面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

  鼓励本地企业先行立足粤港澳大湾区,通过政府引导和社会化运作,推动市场资源有效对接和高效整合。携手产业协会,共同办好产业链上下游企业供需对接、招商推介、峰会、论坛、博览会等推介活动,拓宽企业和产品输出渠道。支持产业链龙头企业加强与长三角、京津冀等市场合作。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围绕“一带一路”倡议,发挥自身比较优势,承揽境外相关工程和服务项目。

  针对部分准公益性产品或服务,如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处理等,积极探索价格形成及周期性动态调整机制。以广州碳排放权交易中心为战略载体,积极引入港澳及省、市优质企业或相关机构,研究组建粤港澳大湾区碳排放权交易市场。

  设立节能环保、生态产业分链,分别由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主配合)、市林业园林局牵头推进。按市要求组建由市生态环境局、市林业园林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等相关部门及“分链主”企业参加的节能环保和生态产业链工作专班。在链长领导下,推进落实市“链长制”办公室有关工作要求,协调推动产业链发展的各项工作,加强信息沟通通报,建立考核机制,强化日常督导,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各部门、各区政府务必高度重视“链长制”有关工作,结合实际,找准定位,切实加强组织协调,明确责任分工,强化工作联动,加大宣传力度,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各“分链主”企业分别设立工作专班,按“链长制”统一要求牵头推动分链发展。逐步建立市、区、产业协会、企业联动机制,明确责任分工,保障各项工作任务得到灵活有效实施。

  完善节能环保和生态产业链用地供应机制,优化产业规划布局,满足产业发展用地需求。各区结合实际情况推广“先租后让、租让结合”产业用地供应方式,降低优质产业项目的土地成本,优先保障重大产业项目落地。针对产业链发展制定土地政策,对部分经审定确实具备或部分具备公共服务性质的企业或项目,以公用事业用地标准优先配给土地指标。研究对节能环保和生态企业现有工业用地,在符合规划且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积率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鼓励市属、区属国企及“链主”(“分链主”)企业提前为产业链相关主体定制研发、办公场地和标准厂房。

  推动能源清洁低碳转型发展,积极支持源网荷储一体化、多能互补的综合能源项目建设,在广州国际金融城起步区、从化明珠工业园、南沙庆盛等重点功能区推进区域综合能源、集中供冷(供热),鼓励各区开展集中供冷试点;支持太阳能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发展。持续推进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城镇新建建筑全部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引导新建农房参照绿色建筑标准进行设计。大力推广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发展零碳建筑。积极探索陈旧垃圾填埋场治理新路径。启动石门国家森林公园创建5A景区工作。多方共建华南国家植物园,打造国家自然教育与生态文明示范基地及5A景区。实施花都“空港花世界”等一批产业集聚提升项目,加快长隆森林体验国家重点建设基地、增城派潭森林康养小镇建设。

  推动各项支持企业融资政策全面落实。深化广州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进一步丰富和完善绿色金融组织体系、标准体系和产品服务体系。大力发展绿色贷款、绿色股权、绿色债券、绿色保险、绿色基金等金融工具,引导金融机构为节能环保、清洁能源、绿色建筑、绿色交通等领域绿色低碳项目提供长期限、低成本资金。拓宽绿色低碳企业直接融资渠道,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碳中和债等绿色债券。支持商业银行探索开展知识产权等非抵押类贷款模式。探索开展节能设备租赁、治污设备租赁、集体林权抵押、生态公益林收益权质押等抵(质)押融资服务创新试点。

  制定产业链关键招商项目清单。按照“扶持就高不就低、收费就低不就高,不重复享受”原则,全面兑现各级招商优惠政策。加强对招商机构招商引资的指导和服务,创新引资方式方法,采取精准招商、网络招商、产业联盟招商、中介合作招商等方式,提升引资专业化水平。发挥政府投资基金引导带动作用,建立产业部门与政府投资基金联席会议机制,定期沟通年度投资计划和重大投资项目,积极利用股权投资方式吸引项目落地。

  深入实施国际和粤港澳大湾区人才招揽计划,支持企事业单位设立人才培养平台,引进培养节能环保和生态产业链的专门人才、团队和技术,符合相关政策的核心技术或高管团队按规定享受相应政策待遇。深入推进产教融合,鼓励节能环保和生态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共建人才培养基地,开展技能提升培训,并按照相关政策规定申领补贴。支持产业链企业加强与本地高校合作,创新应用型人才培养新路径,通过与本地高校共建实习与实训基地、实行“人才+项目”培养模式等方式,在重大项目和园区建设中动态培养和集聚应用型人才。支持节能环保和生态领域的龙头企业、技工院校、社会组织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

  积极保障现有针对节能环保和生态企业的财政支持政策。严格执行国家节能节水、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和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优惠等政策。深化水、气等资源产品价格改革,结合产业政策落实好差别化、限制性、惩罚性价格政策。

  围绕加强节能环保产业集成化服务能力,发展碳分离、碳捕集、低碳零碳负碳的新业态、新模式和新产业,重点培育区域集中供冷(供热)、用户侧分布式储能、“电池银行”、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一体化、供排水一体化、再生水(中水)回用、资源循环利用与无害化处理、清洁生产、环境监测、海绵城市建设以及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修复等领域的综合服务能力,力争走在全国前列。强化产业链在服务领域优势,提质增效大气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土壤修复、生态系统保护与恢复、生态碳汇、城市绿化废弃物资源化、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退役动力电池梯次利用等服务水平,切实提升产业服务端口的供给能力。

  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市林业园林局

  大力推动高效节能通用设备、高效节能电器及电气机械、半导体照明材料、新型建筑节能技术与材料等优势行业加速发展,重点推进水、大气污染防治技术和专用设备制造,加强环境监测仪器及电子设备制造深入发展。以汽车零部件为核心布局再制造产业。

  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市林业园林局

  深入推进5G、工业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产业链装备制造、污染治理和环境监测、海绵城市建设等过程中的应用。

  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市林业园林局

  建设“工业互联网+节能”综合服务平台,推动重点用能单位设备运行数据上云上平台。

  鼓励各类主体搭建供应链管理、产品交易、仓储物流、数据信息、知识产权保护等智慧服务平台。

  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市林业园林局

  聚焦环保节能机电装备、绿色照明、检测咨询等主题,在黄埔、白云、番禺等区谋划建设一批专业化节能环保产业园和基地。谋划建设新循环经济产业园,协调土地规划,以园促招,吸纳国内外优质节能环保制造业企业。

  在从化、花都和增城等特色山林资源丰富的地区布局生态保护优先、旅游康养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的生态产业集聚区。

  大力发展珍贵用材林、珍贵香料及药用林。依托流溪河林场、大岭山林场等国有林场,规划建设珍贵树种示范基地。大力支持林下经济示范基地建设。

  推动广州开发区、番禺节能科技园等重点园区进一步提质增效,吸引更多节能环保和生态企业集聚发展。

  推动现有循环经济产业园完善功能和提升综合服务能力,集中布局建设生物质(含餐厨)垃圾、建筑废弃物、城市绿化废弃物、废旧动力电池等固废综合处置项目及金属废物等有价固体废物再生利用项目,提升产业竞争力。

  加强五大花卉产业聚集区建设,重点支持从化区建设盆栽植物和种苗繁育的国家级现代花卉产业园,支持花都区建设盆景和观赏苗木的国家林业产业示范园区和省级现代花卉产业园,培育白云区现代花卉产业园,增城区鲜切花、鲜切叶和盆栽植物的花卉产业区,番禺区、南沙区观叶、盆栽植物花卉产业区。

  重点支持系统集成能力强、产业链拉动作用大的龙头企业和知名品牌发展。在节能产业领域,打造1-2家具有全国影响力的龙头企业。在环保产业领域,培育1家跻身全国前10的环保综合服务集团,集聚2-3家在细分领域实力雄厚、专业性强的龙头企业。在生态产业领域,培育2-5家全国性龙头企业。鼓励龙头企业按照专业化分工原则进行收购兼并,实现做强做优做大,力争在产业链关键技术研发、核心零部件生产、关键产品制造上实现自主可控。

  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国资委、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市林业园林局

  引导节能环保和生态产业链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鼓励企业参与申报国家、省、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推动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鼓励“链主”企业向中小企业开放供应链。鼓励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或成立混合所有制公司。

  立足粤港澳大湾区的发展趋势和广州的竞争优势,针对汽车拆解、电池回收、高效节能电机装备、育种提质等环节,重点引进一批产业链核心配套企业,鼓励在穗设立总部或区域总部,促进高端制造、高附加值环节布局广州。

  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林业园林局

  充分发挥企业在技术创新决策、研发投入、科研组织和成果转化应用方面的主体作用,支持行业骨干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承担国家和省重大科技项目。

  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市林业园林局

  鼓励企业与大学科研机构建立多种形式的合作关系,共建各级各类创新平台、产业技术创新联盟、联合实验室和联合技术中心,打造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协同创新网络,开展节能降碳、污染防治和生态修复等技术研究,着力攻克核心储能技术和材料、固废循环利用、生态修复、预测预警预报、种质创新、林产精深加工与物流运输等关键性技术。

  加快建立多部门、多主体联动的宏观统筹、协同创新机制,完善政、产、学、研、用、金等创新要素协同机制,促进科技资源向节能环保和生态产业界开放流动。支持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等合作建立节能环保和生态技术创新项目孵化器、创新创业基地等。

  推动科技创新成果转化,落实国家关于促进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示范应用工作要求,推进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

  强化重点用能单位管理,加强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大幅提升用能管理的信息化、精细化水平。发挥能源消费强度下降目标的倒逼作用,探索开展节能技术改造产生的节能量交易,引导企业积极实施节能改造项目。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港务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推动重点园区循环化改造,实施一批综合能源改造工程,打造国家级绿色工业园区。

  强化大气污染防治督导,不断加强对VOCs重点排放单位的防控措施,落实工程扬尘等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推进土壤污染治理,完成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成果集成,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试点,加强地块风险管控和修复活动监管。

  完善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体系,加快在南沙、增城、白云等区建设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基地和装修垃圾分拣中心等设施。

  加快构建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完善回收网络,提升钢铁、造纸、纺织、汽车、动力电池等行业废旧物资回收利用水平。

  稳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优化生活垃圾分类收运监管机制,加快构建以大中型转运站为核心的现代化收运体系,推动生物质(餐厨)垃圾实现资源化综合利用。

  鼓励各类主体以强制性标准为基础,制定实施严于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或团体标准。

  加强对标准体系建设和质量检测检验的支持力度,支持开展环保设备标准制定研究,围绕“标准+认证”的路径,进一步规范装备生产制造各个环节。

  以广州市绿色技术推广目录、广州市绿色产业企业名录库为基础,探索打造集碳标签评价、绿色低碳技术展示、成果转化应用和金融服务于一体的技术服务平台,着力推动绿色低碳技术转移转化和金融支撑服务,面向企业推进绿色低碳技术综合解决方案。

  支持广州花博园、花都“花卉之都”等建设综合性花卉交易中心。大力支持“鲜花说”等本土电商品牌建设。支持“新开花谷”现代花卉电子交易平台、花卉信息港建设。大力宣传推广“穗农云”(都市农业智慧地图)公众服务系统,引导产销对接和线上服务。

  持续扶持行业协会携手上下游企业协同开展创新研发、企业测评、成果转化、人才培养、对外交流、技术推广、市场开拓、社会宣教等服务。

  支持由龙头企业牵头,研究组建节能环保和生态产业联盟,以节能环保和生态企业的共同需求为切入点,在行业规划制定、关键技术攻关、标准体系建设等方面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

  鼓励本地企业先行立足粤港澳大湾区,通过政府引导和社会化运作,推动市场资源有效对接和高效整合。

  携手产业协会,共同办好产业链上下游企业供需对接、招商推介、峰会、论坛、博览会等推介活动,拓宽企业和产品输出渠道。

  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围绕“一带一路”倡议,发挥自身比较优势,承揽境外相关工程和服务项目。

  针对部分准公益性产品或服务,如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处理等,积极探索价格形成及周期性动态调整机制。

  以广州碳排放权交易中心为战略载体,积极引入港澳及省、市优质企业或相关机构,研究组建粤港澳大湾区碳排放权交易市场。

  设立节能环保、生态产业分链,分别由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主配合)、市林业园林局牵头推进。按市要求组建由市生态环境局、市林业园林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等相关部门及“分链主”企业参加的节能环保和生态产业链工作专班。在链长领导下,推进落实市“链长制”办公室有关工作要求,协调推动产业链发展的各项工作,加强信息沟通通报,建立考核机制,强化日常督导,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各部门、各区政府务必高度重视“链长制”有关工作,结合实际,找准定位,切实加强组织协调,明确责任分工,强化工作联动,加大宣传力度,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各“分链主”企业分别设立工作专班,按“链长制”统一要求牵头推动分链发展。逐步建立市、区、产业协会、企业联动机制,明确责任分工,保障各项工作任务得到灵活有效实施。

  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完善节能环保和生态产业链用地供应机制,优化产业规划布局,满足产业发展用地需求。各区结合实际情况推广“先租后让、租让结合”产业用地供应方式,降低优质产业项目的土地成本,优先保障重大产业项目落地。针对产业链发展制定土地政策,对部分经审定确实具备或部分具备公共服务性质的企业或项目,以公用事业用地标准优先配给土地指标。研究对节能环保和生态企业现有工业用地,在符合规划且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积率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

  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林业园林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

  鼓励市属、区属国企及“链主”(“分链主”)企业提前为产业链相关主体定制研发、办公场地和标准厂房。

  推动能源清洁低碳转型发展,积极支持源网荷储一体化、多能互补的综合能源项目建设,在广州国际金融城起步区、从化明珠工业园、南沙庆盛等重点功能区推进区域综合能源、集中供冷(供热),鼓励各区开展集中供冷试点;支持太阳能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发展。

  持续推进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城镇新建建筑全部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引导新建农房参照绿色建筑标准进行设计。大力推广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发展零碳建筑。

  启动石门国家森林公园创建5A景区工作。多方共建华南国家植物园,打造国家自然教育与生态文明示范基地及5A景区。实施花都“空港花世界”等一批产业集聚提升项目,加快长隆森林体验国家重点建设基地、增城派潭森林康养小镇建设。

  深化广州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进一步丰富和完善绿色金融组织体系、标准体系和产品服务体系。大力发展绿色贷款、绿色股权、绿色债券、绿色保险、绿色基金等金融工具,引导金融机构为节能环保、清洁能源、绿色建筑、绿色交通等领域绿色低碳项目提供长期限、低成本资金。拓宽绿色低碳企业直接融资渠道,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碳中和债等绿色债券。支持商业银行探索开展知识产权等非抵押类贷款模式。探索开展节能设备租赁、治污设备租赁、集体林权抵押、生态公益林收益权质押等抵(质)押融资服务创新试点。

  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林业园林局

  制定产业链关键招商项目清单。按照“扶持就高不就低、收费就低不就高,不重复享受”原则,全面兑现各级招商优惠政策。

  加强对招商机构招商引资的指导和服务,创新引资方式方法,采取精准招商、网络招商、产业联盟招商、中介合作招商等方式,提升引资专业化水平。

  发挥政府投资基金引导带动作用,建立产业部门与政府投资基金联席会议机制,定期沟通年度投资计划和重大投资项目,积极利用股权投资方式吸引项目落地。

  深入实施国际和粤港澳大湾区人才招揽计划,支持企事业单位设立人才培养平台,引进培养节能环保和生态产业链的专门人才、团队和技术,符合相关政策的核心技术或高管团队按规定享受相应政策待遇。

  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林业园林局

  深入推进产教融合,鼓励节能环保和生态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共建人才培养基地,开展技能提升培训,并按照相关政策规定申领补贴。支持产业链企业加强与本地高校合作,创新应用型人才培养新路径,通过与本地高校共建实习与实训基地、实行“人才+项目”培养模式等方式,在重大项目和园区建设中动态培养和集聚应用型人才。支持节能环保和生态领域的龙头企业、技工院校、社会组织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

  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林业园林局、市大湾区办

  严格执行国家节能节水、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和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优惠等政策。

  深化水、气等资源产品价格改革,结合产业政策落实好差别化、限制性、惩罚性价格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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