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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劳动布置范文10篇

发布时间:2024-03-28 12:04:19人气:

  长期以来,我厂始终把环保工作作为企业的头等大事来抓,不断完善环保运行规章制度,总结环保设施运行经验。在生产运行过程中,坚持可持续发展理念。节能消耗,最大限度减少污染物的排放。通过一系列卓有成效的工作,我厂的环境得到了很大改善,废水污染物排放量小于《国家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为了更好的把我厂环保工作做好,特制定2008年工作计划如下:

  1、严格按照国家环保要求,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环保方针,进一步加大力度,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实现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双赢目标。进行保护环境、节约资源意识教育,使全厂形成了“我要环保”、“我为环保”的良好氛围。

  2、推行清洁生产、开展节能降耗,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环保先行,末端治理不放松,发展循环经济、把发展循环经济放在重要位置;开展资源综合利用,变废为宝。

环保劳动布置范文10篇

  3、绿化美化环境,营造美好的工作生活环境。规范管理,持续改进企业环境绩效。企业环境保护工作的精髓是持续改进、持续实施,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做好企业的环境保护工作,必须与规范的具有持续改进管理功能的环境管理体系工作有机结合起来。

  4、落实节水、节电、节焦、资源综合利用项目,以技术创新为动力,采用先进的污染治理技术,治理生产过程排放的污染物,全面完成减排计划;采用先进的工艺技术与设备,改进管理,提高综合利用率,进一步实施循环经济,以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率实现企业可持续发展。

  5、尽量利用其他专业统计已有的各种资料,对环境保护工作进行系统全面的分析研究,总结成绩,找出矛盾,提出建议。

  6、通过环境统计分析,反映出我厂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比例关系是否合理,为制定环境保护措施提供参考依据。

  一、建立创“省绿色社区”三级管理网络,成立创建领导小组、环保宣传小组、环保监督小组,成立由社区志愿者组成的“护绿队”,负责社区内各种环保活动的组织、实施、检查,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开展。

  二、利用各种形式,大力开展环保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开展环保知识问卷调查,进行“绿色家庭”评比活动,还计划在“市民教室”举办环境保护讲座,对居民环境意识、健康意识进行教育培训,引导公众参与环保。通过广泛宣传,让社区居民感受到环境对人类生存的重要性,自觉养成热爱环保的行为,自发形成绿色环保行动。

  三、实行长效管理,给居民一个洁净的环境。完善社区环保设施,加强对生活垃圾的收集管理,实行分类投放,倡导社区居民养成节水、节电习惯,倡导绿色消费,引导居民装潢选用绿色环保产品,提倡使用清洁能源。制定社区绿化养护管理制度,保洁员、绿化养护工岗位职责。

  保洁队负责每天对所有楼道清扫,做到垃圾日产日清,确保社区大环境卫生整洁,绿化队负责小区绿化管护,让小区内一年四季有绿,绿化美化到位。

  以上是简单的工作计划的方向,有这样一个工作目标,以下将带领各社区的居民动起手来,为建设好自己的家园都出一份力。

  为保护臭氧层,履行中国对《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的责任和义务,确保中国和多边基金执委会签署的《中国泡沫行业CFC-11整体淘汰协议》及《中国氯氟烃/哈龙加速淘汰计划》目标的实现,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于2007年6月25日公告:自2008年1月1日起,国内任何企业不得在产品生产和施工过程中使用氯氟烃(CFCs)。据国家环保总局外经办调查,浙江省是我国在产品生产和施工过程中使用氯氟烃(CFC-11)的大省,根据外经办对淘汰CFC-11工作的部署,结合浙江省工作实际,浙江省环境保护局和国家环保总局外经办签订了《浙江省泡沫行业淘汰氯氟烃(CFC-11)项目合同》,为使合同顺利实施,特制定浙江省泡沫行业CFC-11淘汰项目执行工作计划。

  1、在2007年12月31日前实现浙江省涉及泡沫产品生产和施工企业CFC-11作为发泡剂的淘汰。

  2、按照国家有关ODS淘汰的政策法规,通过必要的管理、监督和执法,实现可持续淘汰。2008年12月31日结束。

  1、现已成立浙江省项目实施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同时单独设立我省项目实施办公室,已落实专门办公用房三间,并确定专职工作人员,现正在制订岗位工作职责。

  2、专门下文确定各市环保局专职联络员,收集从事泡沫行业专家名单,拟成立专家组。

  1、针对项目执行人员的培训:开展对项目执行专职工作人员、地方相关管理部门人员及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并提供技术支持。各市环保局在局内自行组织面对面的培训,针对所需要了解的内容,有针对性地开展培训,使管理和执法人员懂得应具备的专业知识,掌握行使职权的本领。基层人员通过“在线课堂”进行学习或者通过光盘和资料离线、企业调查:组织专职工作人员、地方相关管理部门人员及相关人员对我省区域内的CFC-11生产企业、泡沫产品生产和施工等企业、经销商进行调查。

  ⑴.争取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及工商部门的支持,从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提供的信息中,初步取得一批企业名单。

  ⑵.从国家环保总局外经办提供的泡沫行业已淘汰CFC-11企业名单入手,通过广泛宣传,取得一批企业名单。

  ⑶.依靠各市环保局专职工作人员,从上述初步取得的一批企业名单中,进行实地调查、逐个筛选,最后确认我省在泡沫产品生产和施工过程中使用氯氟烃(CFC-11)的生产销售企业名单。

  ⑷.准确无误填报泡沫行业计划PU企业调查表、企业基本信息汇总表和企业2007年ODS使用情况汇总表。

  在此基础上,向国家环保总局外经办提交进展报告一:《浙江省泡沫企业、组合聚醚供应商和CFC-11经销商调查报告》

  3、宣传和企业技术培训:通过各种形式和活动进行泡沫行业CFC-11替代宣传,使泡沫企业和广大泡沫产品用户了解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举办技术培训会,邀请泡沫行业专家对泡沫企业进行CFC-11替代培训,提供技术援助,帮助企业向非CFC-11生产转变。

  ⑴.及时联系报刊和电视媒体,跟踪报道相关情况。在浙江省环保局网站上开辟“浙江省泡沫行业淘汰CFC-11”专栏,并链接“中国保护臭氧层行动”网站和在线培训课堂,宣传此项工作。

  ⑵.全省各单位、各部门利用纪念日,开展多项宣传活动。印制宣传册,向企业和市民发放。在家电卖场将宣传册摆在销售柜台旁,为消费者提供咨询。上街宣传淘汰CFC-11的知识和法规政策,在闹区设宣传咨询台,用横幅和展板进行淘汰CFC-11的宣传,并向路人散发资料。

  ⑶.将重点工作的进展情况编成《简报》,分别向国家环保总局和浙江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报送。

  ⑷.组织全省性针对企业的面对面培训。受训人员主要包括企业负责人、技术人员和环保负责人等。在每次培训会议上根据需要印发相关资料,邀请泡沫行业专家对泡沫企业进行CFC-11替代培训,提供技术援助,帮助企业向非CFC-11生产转变。

  在此基础上,向国家环保总局外经办提交进展报告二:《企业培训、公众宣传报告》。

  ⑴.对执法人员进行培训,并及时印发执法文件,为执法工作提供法律保障。制定详细的执法工作方案,在方案中明确工作目标、执法检查内容、检查范围及要求,检查方式及时间安排,为执法工作有条不紊的进行提供保障。

  ⑵.经常性地对泡沫企业、组合聚醚供应商、CFC-11经销商、商场等的泡沫产品进行检查,项目执行期内组织不少于3次的检查工作,对违反有关政策规定的行为进行纠正和执法。我项目办拟在2008年4月、6月、8月、12月初,会同浙江省环境监理总队、浙江省宣教中心及当地环保局进行联合全面监督检查和执法。同时,邀请相关媒体进行跟踪报道。

  ⑶.设立举报热线,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对非法生产、销售和使用CFC-11的举报。根据举报线索核查有关情况,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在此基础上,向国家环保总局外经办提交进展报告三:《浙江省泡沫行业CFC-11淘汰监督检查工作报告》。

  4月12日上午,区委、区政府在区政府会议中心召开金山区第三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暨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区工作动员会议。动员会由各镇、街道、工业区、相关责任单位的领导及环保助理参加。

  20*-2008年,我区将实施第三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暨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区的各项工作。会上区水务局、枫泾镇领导作了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区推进工作发言;区环保局局长黎云根同志代表区环保三年行动计划暨区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区推进办,介绍了我区20*年即将启动的第三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及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区的工作计划;区委书记李毓毅、副区长吴新超、陆建成作了重要讲话。

  动员会上副区长吴新超同志代表区委、区府分别与区经委、区水务局、枫泾镇等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区成员单位代表签订了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区任务协议书。(区环保局综合管理科)

  4月29日,市环保局徐祖信局长一行至金山区调研环保工作,孙建副局长、方芳副局长及有关处室负责人陪同参加。金山区委书记李毓毅及副区长陆建成出席了会议。徐局长一行参观了在建的廊下奶牛基地和金山保滩工程,听取了金山区环保局20*年主要环保工作的汇报及金山区政府近年来环保建设工作的介绍,并根据书记在金山调研时就加强金山地区环境管理作出的指示精神,对环保监管模式进行了讨论。

  徐祖信局长充分肯定了近年来金山区环境保护工作,尤其是第二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所取得的成效,同时结合第六次全国环保大会精神,对金山区下一步的环保工作提出几点建议:一、认真执行第三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的各项任务,尤其做好工业区污水纳管工作,并积极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环境污染总量控制的决定;二、将安全工作作为重中之重,一是加强水源地,尤其是集中式饮用水库的安全保障,二是做好辐射管理。三、加强环保队伍建设和能力建设。此外,针对金山区域化工企业多、规模大、环境风险高的特点,会议就其环保监管机制进行了讨论,通报了市环保局对上海石化和上海化学工业区的环保监管设想,并将就有关方案作进一步沟通协调,以尽快确定金山化工行业的环保管理体制,明确分工。徐局长同时对金山区创模工作表示支持。

  李毓毅书记对于市环保局对金山发展的支持表示感谢,他表示,金山区将认真学习贯彻第六次全国环保大会精神,扎实完成第三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的各项任务,找出差距,抓好整改,并按照市局的要求,在加快经济发展的同时对总量控制问题做好系统研究,既要努力还清环保老帐,又要解决发展中的新问题,争创环保模范城区。

  为建设“绿色金山”,优化金山生态环境,提高本区工业排污企业的社会责任感和信誉度,建立激励先进,鞭策后进的管理机制,促进我区经济、环保、社会和谐发展。区环保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金山实际,对行政区域内有污染物排放的工业企业实行诚信等级管理,制订出《金山区工业排污企业诚信等级管理暂行办法》。

  区环保局按照一厂一档的要求建立工业排污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并负责该信息库的信息采集和维护。以企业诚信档案为基础,根据上年度区环境监督、监察、监测情况,每年会同区发改委、区经委、质监局等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对工业排污企业诚信等级评定;同时邀请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区居民代表、村民代表、企业代表等参加等级评定。工业排污企业诚信分为四个等级,即绿色等级企业、蓝色等级企业、红色等级企业和黑色等级企业。对不同等级企业实行相对应管理措施。

  5月10日,区环保局局长黎云根主持召开局务办公会。局班子成员以及监测站、监察支队和水源办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首先听取黎局长传达9日区政府常务会议精神,介绍市环保局徐祖信局长一行至金山区调研环保工作的情况。黎局长认真分析了当前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部署了新的工作措施,明确分工,要求各分管部门切实履行职责,制订工作目标并列出时间节点。黎局长同时强调工作人员自身能力建设的重要性,要求环保部门确保硬件设施和软件条件都要跟上金山区跨越式发展的节奏,努力开创环保工作的新局面。(区环保局综合管理科)

  5月12日上午,亭林镇在政府小礼堂二楼召开创建“烟尘控制区”会议,即推进区环保“三年行动计划”的动员会。本次会议由工贸办主任张伟建主持,区环保局副局长沈瑞忠、污管科科长杨林云出席了此次会议。

  为了控制二氧化碳排放所造成的大气环境污染,对于1吨以下的燃煤锅炉实施清洁能源替代。本次亭林镇创建“烟尘控制区”的面积为79.74平方公里,涉及整治锅炉大约70台,面临着量大、面广、企业规模小,又缺少资金的困难。因此,镇领导要求各单位从思想上充分认识本次工作的重要性——实施清洁能源替代既是控制二氧化碳排放、预防酸雨造成环境污染的一项具体环保工作,又是为了贯彻环境保护法“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造成污染的单位今后必须承担治理责任。最后镇领导要求各单位明确责任、落实任务,按时间节点,完成治理目标,确保10月底通过区局检查。

  近日,区环保局环境监察支队对列入20*年度区级重点污染企业进行突击检查,共检点污染企业32家。从检查情况来看,除6家企业停产外,其余26家企业生产正常,其中2家企业的生产废水纳入污水处理厂的管网外,其余24家企业的废水、废气处理设施基本正常运转。但在突击检查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如个别企业的车间仍有跑、冒、滴、漏现象;个别企业应循环回用的电镀废水、罐装车间废水等,由于来不及回用而通过雨水管直排外环境等。

  对在突击抽查中发现问题的排污企业,执法人员要求其立即整改并进行采样,下一步将根据监测数据作出进一步处理。对在突击抽查中现场未发现有违法排污行为,但有群众反映其有偷排、直排行为的企业,执法人员将继续加强加大对其日常监察和突击抽查力度,严历打击偷排、直排废水等违法排污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

  国家环保总局近日下发了新调整的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考核指标,重大污染事故应急能力、饮用水源地保护等项目成为创模考核的重要内容。

  修订后的创模指标体系共有3项基本条件、30项考核指标和两项参考指标。其中,新增加的内容包括:增加了对重大污染事故应急能力的要求,将“近3年城市辖区内未发生重大、特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制定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作为基本条件,一票否决;增加了对饮用水源地保护的分量,在原有“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96%”的同时,增加了对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的具体要求;增加了万元GDP主要工业污染物排放强度、缺水城市中水回用率等方面的要求;增加了新建项目的“环评”、“三同时”和规划环评执行率等方面的要求,并要求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增加了对重点环保项目包括国务院批准的重点流域、区域、海域以及国家环境保护计划中重点环保项目落实情况的考核要求;增加了“清洁能源利用率”、“机动车环保定期检测率”、“危险废物处置率”等方面的内容;要求创模城市积极开展创建国家环境友好企业、绿色社区、绿色学校等活动。

  新的考核指标将于20*年1月1日起实施,已获得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称号的城市将按新的指标进行复查。

  《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5月1日起正式施行,修订后的《环保条例》主要内容和创新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进一步规范了政府行为,强化统一监督管理职能;二是注重环境污染的源头控制,突出规划、区划的龙头作用;三是进一步规范企业排污行为,加大违法行为惩治力度,缓解环境执法难的问题;四是完善环境法律制度,弥补管理真空,提高法规的可操作性。同时也进一步保障公众的环境知情权、投诉权,拓展公众参与环保管理的广度和深度。新《环保条例》的实施将为上海市加强环境管理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撑。

  20*年4月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和可吸入颗粒物月平均值分别为0.029mg/m3、0.034mg/m3、0.099mg/m3。空气质量优良率为86.7%,20*年4月为80%,同期相比优良率略有上升。

  二是切实改善农村饮用水环境。根据市局党组要求积极引进外资改善农村饮用水环境,对在用的31个水源划定环境保护规划,建章立制,确保农民喝上干净水。

  三是切实发挥局域网作用。实现网上无纸化办公和政务跟踪督办,信访网上办理,做到工作程序化、制度化。打造省内一流区级环保队伍。

  四是使命共担,切实增强环境监管的责任心和使命感。分局全体干部职工牢固树立“干着今天,想着明天”的理念,做到“领导想到的我们做到、领导没想到的我们想到”,充分体现每个人的工作责任、工作思路、工作能力及自身价值。

  1.树立目标。以年初市局党组到分局调研时提出的“务实开拓创新前瞻”为目标,不辜负党组的期望,按照“抓建设,切实提高队伍素质;抓总量,落实年度减排计划;抓治理,改善流域水质;抓服务,积极争取上级支持;抓源头,严格建设项目管理;抓重点,推进芳烃基地建设;抓突破,搞好农村生态建设;抓信访,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抓执法,不断探索监管方式;抓基础,加强环境监管能力建设”的要求,不折不扣地完成市局20**年确定的各项重点工作任务。

  2.是注重学习。抓好全员养成教育的提高,分局始终把政治、业务学习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常抓不懈,多措并举,多管齐下,坚持每半年聘请一次社会知名人士进行政治业务教育,每月最后一周周五按照学习计划进行政治、业务学习。明确科学发展观实质,转变工作方法;正确理解节能减排形势,扎实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发扬成绩,戒骄戒躁,不断加大环境执法力度。通过加强政治业务学习,丰富武装干部职工头脑,使工作思路更清晰,工作方式更创新,快乐工作、主动出击的工作氛围更浓厚,切实改进机关作风,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实的环保队伍。

  3.端正作风。脚踏实地努力提高整体工作效能,高标准又好又快的完成各项指标任务,每名同志严肃对待分局年度工作计划、支部学习计划、每月工作计划和周工作计划。每月月末由班子成员制定下月工作计划,每周四由办公室制定下周工作计划,每周五将下周工作计划传到网上,每个科室、每个人按计划要求努力完成。不能按时限完成的计划任务及时向科长、主管局长汇报,在局长办公会上说明原因,杜绝推着走或不了了之现象的发生。不允许任何人跑龙套,每个人都是主角,只允许不会,不允许不学,从局长到科员都是战斗员,都有明确的职责和任务,对自己分管的工作敢于承担责任,树立爱工作、会工作、敢工作的风气,严格机关工作制度,不断创新,放宽眼界,开阔思路,把好事办实,把实事办好。

  二、以抓好各种创建工作为契机,做好宣传工作,今年我们在已创建地区级文明单位、地区级红旗卫生单位的基础上积极做好创建工作的巩固和提升工作。同时认真扎实地开展创建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环境优美乡(镇),生态村、环境友好型企业工作,把绿色创建做为提升环保形象,宣传环保事业的一个大平台,动员和发动各创建单位在宣传日做好宣传工作,营造宣传环保的大局面和大声势。并要求各创建单位抓好经常性宣传工作,营造社会宣传环保、重视环保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打造市环保形象:做好环保网页的设计,把环保的形象设计进去,对环保工作进行全面包装提升文化品味,打造宣传效应。制作一套完整的环境工作标志、工作理念、主题口号、主题宣传画等组成的大型宣传栏设立市区。

  四、充分采取多种形势的宣传,营造大范围的宣传态势:一是与移动公司联系,利用手机宣传环境工作,目前已进入手机信息时代,手机的普及率非常高这些巨大手机用户就是我们潜在的宣传对象,进行短信和彩铃宣传等。二是加大在4.22地球日、5.22生物多样性日、6.5世界环境日、11月环境文化节等进行宣传。三是制作环保宣传产品、生活宣传用品、环保扑克、环保台历、挂历、环保图册等加强环保工作的认识程度,从中受到教育。四是在6.5世界环境日、7月份举办两场大型文艺活动,一场是社区参与的,一场是市文工团专场,通过舞台形式进行宣传。

  五、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做好对外宣传工作:一是今年与电视台联系制作一个环保工作专题片。二是开办“环保之声”栏目,由环保局领导解说环保法规,解答各族群众提出的环保问题。三是在电视上经常播放宣传标语和滚动播出环保有关法律、法规。四是经常请电视台记者及时报道环保工作的进展情况。五是加大对外的信息和报道宣传力度,鼓励干部职工写信息、写报道在电视、广播、网络、报纸上进行广泛宣传。

  3、加强对自然保护区,湿地保护区的保护工作。有一个地区级自然保护区得到批准。公务员之家版权所有

  5、完成有机产品基地的申报工作(①粮油金贸公司10000亩水稻认证。②畜牧局10000只有机山羊肉认证。③排乡2000亩葡萄认证)。

  6、加大污染防治工作,以政府的名义依法下达详细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并把总量控制指标分解到企业。

  7、县政府下达辖区内年度污染源限期治理计划,环保局负责督查年度辖区内被列入污染源限期治理计划的所有治理项目的实施,治理完成后对项目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可运行。使县城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达标率达到80%以上。

  8、按照地区环保局阿地环字[2006]13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公务员之家版权所有批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强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切实从源头控制污染。要求本年度辖区内所有建设项目都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包括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登记表),并做好预审或审批工作。建设项目环评执行率达100%。

  9、本年度辖区内经环保部门审批同意的建设项目,按规定全部执行“三同时”,“三同时”执行率100%。

  10、督促企业制定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建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机制,重点是危险化学品的预案和其它重点污染源预案。

  指导思想: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的、市第九次党代会及市委九届二次、三次全会关于加强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紧紧抓住天津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的历史性机遇,围绕天津生态城市建设这一主线,以推进滨海新区又好又快发展、中新生态城建设为重点,以污染减排、改善环境质量为基本目标,以巩固创模成果和20项民心工程等重大举措为载体,以协办奥运会、举办达沃斯论坛为契机,坚持环境优化经济增长,坚持严格依法行政,坚持高标准高效能管理,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乘势而上,把天津环境保护推向新水平。

  工作目标: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较上年度各削减1%。全年环境空气质量保持稳定,二级和优于二级天数达到83%以上,奥运会期间力争达到100%。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大于96%,地表水功能区国家考核断面水质达标率100%,逐步消灭黑臭水体,近岸海域功能区水质保持稳定。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声级保持在56分贝以下,交通噪声平均声级稳定保持在70分贝以下。污染源普查,污染减排指标体系、监测体系、考核体系建设,环境监测预警体系和环境执法监督体系建设取得明显进展。

  1、全面推动新区生态区建设规划的落实。编制好中新生态城指标体系及汉沽污水库治理方案,积极配合做好中新生态城规划,全力支持中新生态城建设各项工作,中新生态城指标体系及规划建设要在生态市建设中起到示范作用。按照2010年滨海新区核心区要率先建成生态区的目标,组织实施《天津滨海新区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规划》。开展滨海生态修复示范区建设,协调、促进大沽排污河、蓟运河综合治理,加快各项生态建设工程进度,使生态建设实现重点突破、整体推进,为新区提供良好的生态环境。推动开发区生态工业示范园循环经济试点、汉沽北疆电厂循环经济产业区等循环经济园区和循环产业链建设,力争开发区生态工业示范园通过国家验收考核。

  2、严把环保准入关。做好以新20项重点工业项目为重点的建设项目环保审批,探索建立新区环保项目审批信息共享平台。积极推动开展新区发展战略环评,继续做好临空产业区等4个产业功能区的规划环评。开展新区环境标准体系研究,着眼于构筑高层次的产业结构,完善提高新建项目准入机制。对违法排污企业实行强制清洁生产审核,淘汰高耗能、高污染、高排放企业。

  3、积极稳妥地推进新区环保体制机制改革。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制定并实施《天津滨海新区建立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体制机制工作实施方案(*-2010年)》。建立新区环保联席会议制度,统筹生态型新城区环境保护、生态建设和节能减排工作。完成滨海新区环境监测预警中心的主体建设,初步形成监测预警能力。配合有关部门探索新区排污权交易工作。

  4、制定全年减排工作方案并确保落实。市、区县要进一步加强对污染减排工作的领导,落实减排目标责任制,一把手负总责,层层落实目标责任;加大推动和协调工作力度,抓住工作重点,完善污染减排工作制度;继续配合市监察环保规划、督查部门加大对区县、部门和有关企业减排工作的检查和督查力度,完善污染减排考核体系,实行严格的减排目标考核。

  5、重点抓好化学需氧量减排各项工作。全面推动实施《天津市“十一五”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抓好工程减排、结构性减排和监督管理性减排项目和措施的落实。推动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按设计能力扩大收水范围和收水量;推动所有区县、城镇、新城、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按计划建成并投入运营。挖掘减排潜力,积极推动清洁生产,依法查处超标排放企业;结合污染减排深入开展排污(水)许可证的发放及水污染源管理各项工作。

  6、推动二氧化硫减排措施的落实。全面实施电厂烟气脱硫工程,7月1日前完成天津冠达实业总公司、军粮城发电公司、国华盘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共7个机组烟气脱硫项目;7月15日前力争完成2000蒸吨10吨/时以上燃煤锅炉高效脱硫除尘技术改造;对重点烟气脱硫治理项目进行日常性监督检查,确保脱硫设施正常运行。

  7、全面开展污染源普查工作。落实国务院污染源普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在全面完成对污染源普查单位清查的基础上,建立污染源基础数据库。组织好普查人员的培训等各项基础性工作。做好对普查数据的核查、汇总及分析,确保各类普查数据全面、准确、客观、及时,完成年度普查任务。

  8、全面实施《天津生态市建设规划纲要》。完成《*-2010年天津生态市建设行动计划》的编制并推动实施,提出对中心城区和滨海新区核心区率先建成生态城区的指导性意见;推动生态市建设重点工程项目加快进度,按计划完成年度建设任务;制定生态市建设宣传培训方案,加大对社会各层面的宣传力度,提高公众对生态城市建设的认知度、支持度、参与度,大力弘扬生态文明。

  9、加快推动生态区县建设。上半年,所有区县都要完成生态区县建设规划的编制、论证和报审工作并开始实施;鼓励起步早的区县加快建设进度,起到带头作用。开展第二批100家市控重点污染源的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继续推动创建部级环境友好企业、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和循环经济试点示范工作。进一步加强农村环保工作,继续开展土壤污染现状调查工作和环境优美乡镇、文明生态村创建活动,推动加快生态区县建设步伐。

  10、建立完善生态市建设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生态市建设组织领导机构,层层分解、细化建设工作任务,切实落实目标责任;与市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建立统一高效、运转协调的生态市建设推动机制;加强对生态区县建设工作的指导、协调、监督、服务。对照生态市建设目标责任书,建立生态市建设工作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及时调整和补充生态市建设重点项目工程库。

  11、全面落实《天津市2006年至*年巩固提高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成果三年工作实施方案》,把巩固提高创模成果与污染减排、生态市建设、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工作以及全市20项民心工程、奥运环境保障工程紧密结合,互相促进。

  12、继续实施好蓝天工程。在确保完成二氧化硫减排任务的基础上,加大对扬尘和机动车尾气的监管,进一步强化有关部门和区县政府环保执法责任制。严格实施我市迎奥运环境保障工作方案,重点对电力、冶金、石化等行业控制污染物排放实施综合治理和强制减排措施;5月1日前全市所有加油站、储油库和油罐车必须按标准要求完成油气回收治理工程和密闭管理工作。做好淘汰全氯氟烃(CFCS)和哈龙、二恶英类持久性有机污染物调查等履约工作。

  13、深入推动碧水工程。以完成污染减排任务带动以饮用水源保护为重点的地表水污染防治,推动规划中的污水处理厂建设;颁布实施《天津市污水综合排放标准》;推动各区县实施河道综合治理,逐步消灭黑臭水体;组织实施国家重大科技“水专项”项目;做好饮用水源和景观水体的监测保护工作,汛期对饮用水体和海河加密监测;加强对入河、入海排污企业的监控和监测,减少入海排污量,改善近岸海域环境质量。

  14、推动创模遗留问题彻底解决。创模遗留问题直接影响国家对我市创模复查结果,责任单位和部门要加大协调推动力度,确保创模复查前完成双口垃圾填埋场渗滤液治理,启动并实施污水处理厂污泥和铬渣无害化处理等创模遗留问题的解决。

  15、对照国家新的创模考核指标,年底前做好国家复查前的指标检查、复核工作,确保各项指标达到考核要求。

  16、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环境问题。把影响区域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群众身体健康的环境污染问题,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噪声、异味、公交车冒黑烟、水污染、电磁环境污染等环境违法行为作为重点,集中力量,严肃查处。加强环境应急能力建设,完善并落实环境应急预案,提高应急水平。强化12369环保举报中心职能,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环境问题。认真办理好建议提案。完善环境信访办理机制,集体访、进京访继续保持在较低水平。加大对环境违法企业的监管力度。扩大生态监察试点,继续深入开展生态监察工作。

  17、严格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坚持重大项目进展情况报告制度;加强对全市各工业园的环境稽查和监察,对未按计划落实污水处理厂建设的实行区域限批。加强对环评审批后“三同时”执行情况的监督管理,加大对试生产项目的环保监管力度。督促有关规划编制部门依法做好规划环评工作。

  18、严格辐射环境管理。严格《辐射安全许可证》管理,加大辐射现场监管力度,规范监管程序和行为。认真落实国家环保总局《全国辐射环境监测网络实施方案》,做好国控点和市辐射环境监测网的监测工作。加强放射性废物管理。做好奥运期间邮路反恐和核与辐射突发事件应急工作。

  19、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自觉以党的和市委九届二次、三次全会精神武装全系统干部队伍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积极参加“解放思想,干事创业,科学发展”大讨论,培养新作风,树立新形象。在20项民心工程、污染减排、生态市建设等重点工作中,锻炼、考察、选拔优秀干部。每个干部都要熟悉环保技术、法规、标准和政策,力争成为业务领域的专家。全面加强思想、组织、作风、业务、制度和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完善干部考核激励机制,造就敢抓善管、勇于负责、敢于碰硬、真抓实干、勤政廉洁的高素质环保干部队伍。

  20、完善环保目标责任制、责任追究制。强化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环保政绩考核,推动把环保指标纳入各级政府及主要领导干部的任期责任制,定期公布各区县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和环境质量状况。积极协调、配合行政监察部门对各区县和各部门完成污染减排任务等环保工作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考核机制。依据《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对环境违法违纪行为实行责任追究。依法认真做好环保行政处罚的听证、复议和诉讼工作。

  21、提升环境管理能力。组织实施《天津市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十一五”规划》,努力争取中央环境保护专项资金支持,加快市和区县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工作,不断提升环境监测、监察装备水平。进一步加强环境信息网络建设。按计划完成全市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的建设和联网运行,建设天津市污染源监控中心以及各区县污染源监控室。深入推进国际环境合作项目的实施,引进国外资金、先进环保技术与管理经验,促进环保监管水平有明显提高。

  22、提高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认真落实《关于印发天津市联合审批办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规定,提高审批效率;增强服务意识,全面做好重大建设项目的支持、服务工作。进一步改进作风,提高办事效率,精简会议文件,做到勤政、廉洁、高效。

  23、发挥科技对环境管理的支撑作用。深入落实局《关于加强环保科技工作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决定》,依靠科技创新解决污染减排、生态市建设、滨海新区开发开放和中新生态城建设中的环境问题。积极争取国家和我市重大科技项目和市科委、市财政的投入,深化与中科院、北京大学、天津大学等单位的科技合作,建设生态环境观测与保护、水环境技术、环境政策标准、危险废物处置等创新基地,提高科研成果的水平和服务管理决策的能力。加强环境标准管理和地方标准体系建设。完善推动清洁生产的工作机制和政策法规体系。

  1、“两区一线”治理要取得新成果。一是以环保部华北督察中心两次暗查的14家污染企业为突破口,开展104国道沿线及周边企业专项整治。摸清污染企业底数,制定污染企业整治方案,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补办环保审批手续、治理不达标企业、搬迁电镀及金属加工制造企业、关停治理无望和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企业,使104国道两侧六乡镇环境治理取得明显成效。二是突出抓好大邱庄及周边地区的水污染治理工程。全面实施大邱庄及周边区域水污染治理方案,并在现有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的基础上再建两个大型污水处理厂,提高大邱庄及周边地区污水收取率和污水处理率;同时开展84台燃煤设施脱硫除尘的双重治理,解决烟尘及二氧化硫超标排放问题。三是继续抓好子牙地区拆旧污染专项治理工作,要按照县政府《关于禁止进入子牙环保产业园内第七类固体废物到园区外拆解加工的决定》,严厉查处外货内销,内货外流,烧线污染的违法行为,进一步改善子牙及周边地区的空气质量。

  2、电镀企业清理整顿工作要取得新进展。落实县委静党发[**]**号《**县规范和促进电镀行业健康发展的暂行办法》文件精神,推进三个电镀集中控制区建设。在完成第一批唐官屯、大丰堆、团泊、梁头四乡镇70家电镀企业整治的基础上,采取严厉措施,全面展开其余14乡镇153家企业的整治工作。对完成限期无望企业、未经允许私自建设企业,要下达关停处理决定;对已被取缔关闭,后又死灰复燃企业,要强行拆除生产设施;对原地整治企业,要下达限期整改,逾期不能完成的,要下达关停处理决定;新上电镀企业,必须进入集控区。区外原有电镀企业不允许扩大产能,废水排放要严格达到环保规定标准,不能达标的要依法关闭。

  3、中小企业污染整治要采取新行动。要按照“关闭一批、限期治理一批、改造搬迁一批”的原则和先易后难、先城郊后乡村,先国道、后园区的整治思路,以保护群众健康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为依托,全方位、分步骤实施整治计划,全面开展中小企业整治工作,提升企业清洁生产水平和能力,努力实现中小企业污染治理设施覆盖率百分之百、排放达标率百分之百的目标。

  二是大力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将环保政策贯彻到引进项目的计划中,落实到项目建设的决策中,严格控制高能耗、高污染、资源性行业,督促项目单位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三同时”制度,确保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执行率达到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目标责任书的要求。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准入条件的项目,开通环保审批绿色通道,简化办理流程。

  三是加强农村环境保护。结合美好乡村建设,积极引进和发展适用于乡镇、农村的小型垃圾、污水处理技术和设施,因地制宜推进村镇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严格控制重污染企业和落后产能向农村地区转移。

  四是积极推进生态示范创建工作。筛选指导乡镇、村、社区按照生态示范创建工作要求,积极创建生态示范乡镇(村)、绿色学校和绿色社区。

  五是深入开展环境保护专项执法检查。继续深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严格执法监督,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积极查处环境信访案件,确保环境安全,做好维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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